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普查采购项目
土壤剖面调查采样劳务协作服务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普查采购项目土壤剖面调查采样劳务协作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DHFJ[2023]第049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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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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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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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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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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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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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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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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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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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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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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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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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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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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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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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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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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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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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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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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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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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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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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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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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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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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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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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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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协议(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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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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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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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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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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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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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地点、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3、获取地点及方式:投标人应在报名期限内(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介绍信原件)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购买招标文件。
6.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01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1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902 )公开开标。
9、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http://www.fjdyy.com)上发布。
10、采购人: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
邮编:350002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18750127150
11、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9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7814113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总金额(元): 4352400.00
采购包单价最高限价(元/样点): 1395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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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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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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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金额 (元/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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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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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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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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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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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普查采购项目土壤剖面调查采样劳务协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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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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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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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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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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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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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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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的采购包预算总金额仅为暂估价,具体以实际委托的工作结算量为准。
2、本项目报价采用单个样点包干价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需在控制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投标人所报单个样点包干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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