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2.负责院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服务和统计工作。
3.负责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初审上报、聘任工作,组织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和技能鉴定、聘任工作。
4.参与制定院改革规划,指导院属二级单位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5.负责全院职工工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全院在职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鉴定、奖惩工作。
6.负责全院人事调配及招聘工作,制定与实施各类人员的招聘计划和转正定级,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职工的聘用、解聘、和离退休、退职、辞职等手续。
7.负责全院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公伤生育、住房公积金、职工年金(五险二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劳动监察工作。
8.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人事制度管理各项规定。
9.管理党办工作人员及亲属档案。
10.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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