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全院生态地质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全院生态地质业务技术的状况,制定全院技术管理的战略规划;协助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处理全院的重大技术工作。
2.根据有关技术方针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全院生态地质战略问题及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负责组织全院生态地质项目立项、设计、申报工作,按照三级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质量检查、指导项目开展,协助项目组解决重要技术问题,负责各项目野外验收和不同阶段的汇报工作;监督计划内地勘项目工作计划的落实。
4.负责各项生态地质业务的日常技术管理、协调与监控,负责市场项目的技术审查工作。编写地质工作月、季、年报。
5.负责地质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监督生态地质项目资料的移交归档、备案。
6.负责开展资料二次开发工作和宏观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成果发布、年终生态地质工作成果及质量工作报告编写,及时收集生态地质科技发展动态情报,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技术支持。
8.负责资质申报、变更、年检以及市场拓展等工作,并提供技术保障。
9.负责全院保密工作。
10.负责全院质量管理体系论证工作。
11.组织全院技术干部进行交流、研讨、培训,牵头导师带徒工作的具体实施。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