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是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3名。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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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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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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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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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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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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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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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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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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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地质工程、水文与工程地质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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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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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野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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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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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乡规划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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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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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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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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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城乡规划设计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适应野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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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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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城乡规划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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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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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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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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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城乡规划设计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适应野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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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http://www.fjd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18日
2.报名方式: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2021年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在校或工作期间发表论文及近五年工作业绩相关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相关任职经历、廉洁自律等方面。
六、体检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核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fjdyy.com/)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杨桥西路145号地矿大厦14层,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人事科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380818,联系人:林先生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09022。
附件: 1、2021年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个人健康承诺书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2021年10月7日
附件1:2021年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应聘报名登记表/SxEdit/attached/file/20210907/20210907113221352135.doc
附件2:个人健康承诺书/SxEdit/attached/file/20210907/20210907113275547554.doc